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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本公司各階層人員除參加主管機關舉辦之各項訓練,並由各部門依年度計劃擬訂教育訓練課程,針對各項缺失不定期舉辦專案教育訓練,以達成品質目標;落實品質政策。 |
| 二、
新進人員職前教育訓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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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使新進人員儘速瞭解公司概況並賦予獨立執行業務之能力,新進人員經本公司甄試合格後,均依需求施予專業知識、本質學能之訓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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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駛員:
甄試合格後,由業務部專任駕駛教練施予道路駕駛訓練,考核通過後,由業務部派站。新進駕駛員派站報到時,由站主管介紹站場環境,講解路線性質、服勤作業流程及規定後,跟隨資深優良駕駛員實習,熟悉路線、行駛路段、站牌名稱、服務及作業方式,直至完全明瞭,再由新進人員實際駕駛操作,並由資深駕駛員隨車考核至其執勤能力確可獨立作業後,才可正式加入營運,其中並由稽查課列入專案考核至其執勤能力確可獨立作業後,才可正式加入營運,其中並由稽核課列入專案考核,若有違規或不適任時隨時予以停止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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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進站管人員:
經甄試合格錄用,由業務部施予職前訓練講習,並由資深領導人員全程輔導講授站管作業及考核,視其試用期間表現狀況予以任用或停止試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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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進技工:
經甄試合格後保養廠實施職前訓練,編入個別工作小組,由組長負責經驗傳授,並利用車輛維修時實際輔導訓練。 |
| 三、
在職教育訓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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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加強在職員工知識之提升,各部門主管按業務狀況每年擬定《教育訓練計劃》,另針對違規情事之矯正與預防,不定期擬妥教育訓練課程,並依計劃內容確實執行。 |
| 四、
公司外訓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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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業務需要且課程具有「技術性」、
「特殊性」、「專業性」時,以專案呈報,前往受訓。 |